勤工助学申请

发布时间:2023-11-08浏览次数:35


基本信息

业务名称勤工助学申请
业务简要描述学校组织下利用课余时间,通过劳动取得合法报酬,用于改善学习和生活条件的实践活动。 
适用群体本科生


办理模式

办理时间

以本年度最新通知为准

办理渠道
邮件通知/公告通知


▍办理流程

第一步各用工单位在网上服务大厅“勤工助学”应用中提交岗位设置申请,并通过用工单位部门审核人审核,学校将每天对设岗单位发布的岗位信息进行审批
第二步

学生报名具体操作:进入南方科技大学官网——点击右侧悬浮栏中的“服务大厅”选项,进入网上服务大厅——登录后搜索“勤工助学”,点击进入服务——点击查看岗位具体要求,根据个人情况填写岗位申请。

第三步设岗单位组织报名学生面试,并通过用工单位部门负责人审批;学校也将每天对设岗单位审核通过的聘用学生进行审批,同时视岗位录用情况面向全体本科生进行宣传。
第四步

用工单位需每月10日前凭证明上月学生助理工作情况的《勤工助学签到表》复印件到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南科大中心208)领取《用工确认单》原件。每月15日前将以下报销材料提交给财务部进行学生勤工助学劳务发放:《用工确认单》原件 +《勤工助学签到表》原件 +《学生薪酬发放表》。


办理入口


▍材料与政策清单


常见问题

Q:勤工助学的酬劳标准是多少?

根据《南方科技大学学生勤工助学实施办法》,校内勤工助学由学校各用人单位自行支付酬劳。

1.固定岗位按月计酬。若工作时长不足32小时,按照25元每小时计算。若工作时长为32至40小时,酬劳为800元。

2.临时岗位。根据深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2021年1月1日实施的本市最低工资标准,临时岗位每小时酬金22.2元。劳动报酬根据学生上岗的实际天数和工作量予以确定。学生参加临时岗位的工作时间,原则上每周不超过8小时,每月不超过40小时。

勤工助学酬劳标准由学校根据实际情况予以确定,未经批准,任何部门和个人不得变更。若遇特殊情况,经学校决定,可对酬劳标准进行适当调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