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本信息
业务名称 | 学费和住宿费缓交及减免 |
业务简要描述 | 学生确因家庭经济困难或其他原因,无法在规定期限内交纳或足额缴清学费和住宿费,可以申请缓交或部分缓交学费、住宿费,特别困难的学生可以申请减免学费和住宿费,学校通过“绿色通道”允许其先入学后办理手续,确保每一位学生顺利就读。 学生缓交及减免的费用只限于学校统一收取的学费、住宿费,不包括学生学习、生活等应交纳的其他费用。学生医保费不纳入缓交及减免范围,学生需按时自行缴纳。 |
适用群体 | 本科生 |
▍办理模式
办理时间 | 一般为每年9-10月 |
办理渠道 | 邮件通知/公告通知 |
▍办理流程
第一步 | 学生申请 符合缓交或减免条件的学生,必须在每学年开学报到后5个工作日内向所在书院提交缓交或减免申请,并附各类证明经济困难的材料,包括但不限于当地民政部门(县级以上部门)出具的证明材料、镇或乡政府、村委会或居委会出具的家庭经济困难证明材料、父母所在单位的收入证明等。 |
第二步 | 书院评审 学生所在书院接到申请后通过民主评议等方式予以审核,确定本书院拟缓交或减免学费学生名单,并在书院范围内进行不少于3个工作日的公示,如无异议,按程序报学生工作部学生资助管理中心。 |
第三步 | 学校评审 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归集学生材料,按照有关文件规定审查书院评审程序是否规范,申请学生资格条件是否符合要求。审查无异议后,在学校范围内进行不少于5个工作日的公示,如无异议,将评审结果报学校本科生资助评审委员会办公室审定,交财务部等相关部门备案并执行相应措施。 |
▍办理入口
线下办理
▍材料清单与规格
▍常见问题
Q: 缓交或减免学费、住宿费的申请条件是什么?
(一)烈士子女、残疾军人子女、因公牺牲人员子女等国家法律规定的优抚对象,可申请缓交或减免;
(二)无资助的孤儿、无其他有经济能力的直系亲属资助者,可申请缓交或减免;
(三)父母双方或一方残疾、以救济为主,无其它经济来源者,以及县级民政部门认定的低保户子女、特困供养学生等,可申请缓交或减免;
(四)学生已经申请了国家助学贷款,贷款尚未到账的,或者学生正在申请办理国家助学贷款的,可申请缓交;
(五)学生因其它原因不能交纳学费、住宿费或因其它特殊原因而急需缓期交纳的,可申请缓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