毕业生户籍迁移

发布时间:2021-08-03浏览次数:52


基本信息

业务名称毕业生户籍迁移
业务简要描述毕业生户籍迁移是毕业生根据自己需要进行户口的转移,可依据户口迁出地及拟迁入地的要求办理
适用群体毕业生


办理模式

办理时间

周一至周日

上午8:30-12:00;下午14:00-18:00

办理渠道
学生事务大厅窗口


▍办理流程

第一步毕业生征得市外拟迁入派出所同意其户口迁入
第二步市外公安机关签发《准予迁入证明》至毕业生
第三步毕业生关注并实名注册“深圳公安”微信公众号
第四步毕业生根据系统提示填报信息并拍照上传申请资料
第五步公安机关对申报信息及申请材料进行预受理审核
第六步审核通过后,毕业生持申请材料原件及复印件前往户籍派出所办理


办理入口

  • “深圳公安”微信公众号


材料清单与规格

1. 迁回原籍
所需资料:本人常住人口登记卡、身份证、毕业证、报到证。
2. 挂靠派出所人才专户(仅限应届毕业生)
所需资料:本人常住人口登记卡、身份证、毕业证。
3. 迁入单位集体户

1)本人单位集体户

所需资料:本人常住人口登记卡、身份证、毕业证、自行提供单位户号或户内成员身份证号码。

2)迁入配偶单位集体户

所需资料:本人常住人口登记卡、身份证、毕业证、报到证、结婚证(申请人在国外领取婚姻登记法律文书,需提供中国驻该地签发地所属国使领馆的认证证明材料;申请人在我国港澳台地区领取的婚姻登记文书,应经当地有权认证机构公正)。

4. 挂靠他人家庭户
所需资料:本人常住人口登记卡、身份证、毕业证、报到证、 他人家庭户户口簿(验原件,收复印件)。须户主一同到场签字确认并现场摄像。
5. 本人或他人有深圳房产立户,把户口落在房产
所需材料:本人常住人口登记卡、身份证、毕业证、房产管辖派出所或户政中心预约办理立户迁移户口、房产证复印件或不动产信息查询结果单(三个月内打印有效)(在他人房产立户的,须业主或产权所有人一同到场签字确认并现场摄像)。
6. 升学

1)国外留学

所需资料:本人常住人口登记卡、学校开具的《未就业证明》、身份证、毕业证、报到证。

2)国内升学

所需资料:本人户常住人口登记卡、身份证、毕业证、《录取通知书》。


温馨提醒

1. 须在报到证和接收函有效期限内办理户口迁出手续,报到证和接收函的期限不一样的,以接收函的期限为准;

2. 全市户政业务统一咨询电话:84465000;

3. 我校户籍信息

  户籍名称:南方科技大学

  户籍地址:广东省深圳市南山区学苑大道1088

  所属派出所:塘朗派出所。

4. 南山区户政业务办理地址

1)深圳湾服务中心地址:南山区白石路3609号深圳湾科技生态园9栋 B座1楼;

2)高新服务中心地址:南山区北环大道与松坪山路交汇处源兴科技大厦1栋1楼;

3)南山公安分局户政大厅:南山区南山大道 3020号。